临沂平邑县临涧镇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近日,接到村民反映,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余粮店村的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而是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同死者家属达成私了协议,私下处理安全事故,涉嫌恶意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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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死者叫张*营(音),男,48岁左右,系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黄天村人。事故发生于2023年2月2日,死者是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车队的司机,在小涝泉山上往下拉石料的时候发生翻车导致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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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来到临涧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把了解到的信息说了一遍之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听说过这个事情,随后一位称自己是做宣传工作的牛姓领导员过来了解情况,也说没有听说过这个事情,每当想进一步了解情况这位牛姓领导就给你东拉西扯,说既然人家私了了我们怎么可能知道情况。还说既然已经私了了那还调查什么。真的是无所畏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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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指出: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然而在国家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在事故发生后仍然铤而走险,选择瞒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全面、如实地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如果辖区内建筑工地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承建该项目的公司将被处以100——500万元的行政罚款,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请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该起死亡瞒报责任事故,企业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加大打击企业瞒报死亡事故的力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给工人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2023-09-22 百度:东北大叔嘚吧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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