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在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大临河乡中和村有一养殖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水源安全,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前往现场走访调查。
调查员到达现场看到,位于该地的天顺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对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未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水、粪便等直接向外排放,导致周围空气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恶臭难闻,加之夏季蚊虫滋生,附近群众苦不堪言!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违反本条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
感谢大家的关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来源 | 公益调查员 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