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讯:河北省承德市一家名为: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被群众来电举报长期烟气超标排放。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如此监管是否说谎和徇私枉法呢?
2024年10月20日就群众反映问题,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查询发现该企业废气排放,氨气多月份排放数据多天、多个时段数据存在超标问题,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排放问题当日被举报至承德市政府热线,次日一位自称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信访的张姓工作人员来电表示: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过现场核实该公司在线数据,确实存在瞬时超标准值的现象,但是依据我们这的要求,一小时以内大气的在线是以折算值计算,只要不超限值,就不会对他进行处罚。那么大家看一下该生态环境分局张姓信访工作人员是如何说谎骗人的?首先大家看一下该企业排污许可证上显示:焚烧烟气排放口、氨气、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为:8Mg/Nm3.以10月份为例:该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焚烧烟气排放口、氨气的折算浓度多日、多个时段都超过了限值,其中2024年10月8日11: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折算浓度:16.502显然已经超标,而该生态环境局张姓信访工作人员所说的折算浓度不超标是在骗人说谎。像这样的超标数据10月份出现有几十条,张姓信访工作人员所说的超标处罚看来也就是糊弄你不懂罢了!
下图为:该企业排污许可证所显示的氨气、许可排放小时浓度限值为:8Mg/Nm3.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监测点类型:废气、监测点:焚烧烟气排放口、污染物:氨气、
监测时间:2024-10-02 02: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0.320、折算浓度(mg/m3):9.334,
监测时间:2024-10-02 03: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0.186、折算浓度(mg/m3):9.395,
监测时间:2024-10-02 07: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9.543、折算浓度(mg/m3):8.338,
下图为:
监测点类型:废气、监测点:焚烧烟气排放口、污染物:氨气、
监测时间:2024-10-03 09: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8.428.、折算浓度(mg/m3):9.56,
监测时间:2024-10-03 10: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0.55、折算浓度(mg/m3):8.703,
监测时间:2024-10-03 11: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0.847.、折算浓度(mg/m3):11.189,
监测时间:2024-10-03 14: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9.457.、折算浓度(mg/m3):8.438,
监测时间:2024-10-03 15: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8.594.、折算浓度(mg/m3):8.269,
监测时间:2024-10-03 19: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0.159.、折算浓度(mg/m3):9.977,
监测时间:2024-10-03 20: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1.631、折算浓度(mg/m3):11.41,
监测时间:2024-10-03 21: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1.34、折算浓度(mg/m3):9.988,
监测时间:2024-10-03 22: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0.854.、折算浓度(mg/m3):10.279,
监测时间:2024-10-03 23:00:00、生产设施工况:正常生产、实测浓度(mg/m3):12.05、折算浓度(mg/m3):11.928,等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下图为:在《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超标数据:
以上图片显示了该企业氨气的在线监测部分超标数据并非该生态环境局张姓信访人员所说的折算浓度不超标。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简介: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0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龙头山村龙源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钟进。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收起
承德伊逊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废气超标排放,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却以折算浓度不超标的欺骗性管理方式来进行监管,该局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如此监管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和纵容企业超标排放呢?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