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洪洞县:河道挖沙不思量 根祖圣地景难忘?


  

来源:环保决策参阅

移步皆是景,抬眼见秋机。从秦壁村到杨岳村、石南村、兴唐寺村,一路走、一路看,目之所及,天蓝水碧,阡陌有序,房前屋后,稼穑井然……

一句“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幻化成返乡跫音,萦绕心间;一段“苏三离了洪洞县……”流传于厅堂楼榭,雅俗共赏;一泓“水清水秀水成银涛”的霍泉,地接绀园珠斗近,泉通玉窦白云深;一幢琉璃妆裹的飞虹宝塔,巍峨于霍山之巅,恰似彩练当空舞。

这就是洪洞。

然而,近日多次接到网友反映称,位于洪洞县大槐树镇汾河沿岸段有私挖乱采,破坏植被,一车沙大约几百元卖出去。希望政府部门严厉打击县城周边汾河洪洞县城区段私挖乱采,盗买河沙、破坏生态等行为,并严查背后保护伞和利益链。

8月24日,根据知情人现场拍摄的图片可以看到,河道里有几辆机械车正在作业中,有一辆正往大车上装沙。现场无任何环保设施,二次扬尘污染环境,有污水横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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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据了解,正规洗沙主要存在污水污染问题。为满足排放要求,一般需要在洗沙机周围建3-4个沉淀池,洗砂用过的水可排放至沉淀池进行沉淀,静置2-3个小时后即可重复使用上层清水。但是,从洪洞县大槐树镇汾河沿岸段该挖沙段现场作业情景可以看出,在生产过程中疏忽管理暴露出诸多问题,并未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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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洪洞县坚持以“双碳”战略牵引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三年好转,2022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8天,达到242天,优良改善率运城全市第一;完成12家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海拔600米以下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启动试运行,新增营造林1.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5万亩;汾河水质稳定达标,霍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文明、宜居的美丽城乡成为洪洞又一张靓丽名片,天蓝、地绿、水清的壮美画卷正在槐乡大地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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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来之不易,重任始终在肩。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么大面积的挖沙污染环境,这样未按规定的生产作业,到底是该工作区从未按要求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还是正如反映人所称的另有隐情?

8月15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现场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版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环保手提袋,广泛普及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相关中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商铺,开展生态环保宣传,进一步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浓厚生态文化氛围,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建美丽洪洞。

据了解,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规定指出属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负责。在此呼吁,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洪洞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都不应该缺失,一定要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针对该处挖沙存在的问题,尽快要求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污染环境、违法挖沙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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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所想所盼,就是洪洞县政府的所思所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奋斗的目标。洪洞县将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好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用政府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任重千钧,惟有担当。希望洪洞县主管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植于方方面面,对标更严标准,采取更实举措,让洪洞人民在天蓝、水清、地绿、景秀中幸福美好生活!



2023-08-28 搜狐城市-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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