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营商环境被李长宏糟蹋了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李长宏以非法放贷、安排大量亲属进入银行任职,以家族之力逆流而上,践踏着山西的营商环境,践踏着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聘用制度

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方面的营商环境的彻底优化,与被优化环境中的金融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银行业应当是为社会经济服务的排头兵,银行的腐败,直接影响着当地的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QQ截图20230828162950.jpg

然而难免有部分银行从业的党员干部,违背大政方针,为谋求私利,极力去逆时代潮流,损大众利益。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下属的吕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职工李长宏,在作为地方银行业从业人员,为获取个人或家族利益,在国家高度重视创建营商环境的大潮流中,逆流而上,先后将多位并不符合银行业从业标准的亲戚安排至地方银行。甚至不惜动用关系修改户籍,使不符合年龄要求的亲戚,提前就业,抢占有利岗位。

营商环境中的公平竞争应当包含了就业的公平竞争、招投标的公平竞争、获取银行贷款的公平竞争等涉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多方面的公平竞争。信用社李长宏的行为,排除了社会面大量待业大学生的公平竞争资格,为获取私利而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国有企业聘用制度,间接拉低了银行服务质量,损害了地方营商环境及银行声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信息显示

吕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长宏、张成生、王兆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吕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长宏、张成生、王兆平

单位

名称

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卫东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法发放贷款;迟报、瞒报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对王兆平禁止五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长宏、张成生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吕梁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6月21日

公示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shanx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57786&itemId=1371&generaltype=0

2022年6月21日,吕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吕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长宏进行了违法放贷事由进行警告处罚。该处罚虽并未将案件移交司法,但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违法放贷行为并非个别情况。

这样的乱象在该银行并非个性问题,那么是否应当对此类问题进行深挖,以求获取更加彻底的营商环境改善,成为了一项对地方营商环境改善的重点。毕竟大面积的亲属任用及违法放贷,对银行及整个信用系统所造成的创伤是深远的。找准病根,下猛药,是改善当下山西省营商环境最应当实行的工作。我们虽然无法立即将营商环境改善到某一程度,但是我们山西亟需表现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我们的行动必将为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带来动力,为热爱山西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充足的信心。

当下从党中央到地方极力优化营商环境,笔者认为:商业的基础为货币的流通,货币的流通则必然需通过银行,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清廉关系着当地营商环境改善的半壁。维护金融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廉洁就是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基,文述内容虽片面但宜深刻思考,敲山震虎打击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为优化山西营商环境努力。

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共享营商环境人人有份。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但在山西省信用社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李长宏肆无忌惮破坏优化营商环境给金融机构给山西信用社农商银行搞得乌烟瘴气、难道真的是蛇鼠一窝无可救药。任凭李长宏践踏、破坏、诋毁、山西省金融系统营商领域!


2023-08-28 网易:创作者_IE2295

南方法制网 2019 © SOME RIGHTS RESERVED 商务:fuquanf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