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邵东市文联主席李春龙违法乱纪  


  

被举报人:邵东市文联主席李春龙。

举报  人: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法人代表曾恒。

一、李春龙违规建立社团,遭民政局否决。2022年10月23日,李春龙拼凑社会闲散人员冒名召开“邵东市散文学会理事会扩大会”(附图一),会上,李春龙任命与自己有私交的社会失信人员王燕为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2023年4月11日,“邵民函【2023】11号”(附图二)《关于邵东市散文学会换届改选合法性进行认定的函》认定李春龙主持“召开的理事会会议无效”!

1、2022年12月3日,在李春龙策划和授意下,“伪会长”王燕纠集13人在某茶馆碰头,冒名召开“邵东市散文学会理事会第二次大会”。会后,李春龙指使冒牌记者肖华东(有诈骗前科)发文对法定会长进行人身攻击,极尽造谣中伤、污蔑诽谤之能事。2、2023年3月11日,李春龙、王燕等人冒名“邵东市散文学会”,跑到长沙星沙物流园拉赞助,搞融资,进行各种活动。3、李春龙盗用“邵东市散文学会”之名,做微信公众号《金针花》。

二、李春龙涉嫌挪用、侵占协会专项资金。2021年至2023年,李春龙涉嫌侵占邵东市散文学会专用资金4.1万元。2022年底,李春龙涉嫌挪用邵东市散文学会专项经费1.62万元,为了将这笔钱装进自己口袋,李春龙采取绕圈子的办法,先是将这笔钱划入邵东市作家协会,然后指使社会闲散人员李玉康使用邵东市散文学会已经登报作废的公章,窃取该笔款项。

三、李春龙涉嫌挪用公款打个人官司。2022年11月11日,李春龙因名誉权纠纷,以个人名义起诉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曾恒、会员黄强海。动用邵东文联公款交纳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0.12万元。

四、李春龙涉嫌伪造他人书面“辞职报告”。为了打击异己,2021年12月17日,李春龙弄虚作假,伪造他人书面“辞职报告”,扶植一个“老赖”上台当会长,挑动民间社团内斗。

微信聊天如同口头闲谈,与书面辞职完全是两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正式辞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辞职报告,微信辞职纯属闲谈,并无法律效率。

2022年6月1日,李春龙雁过拔毛,多方克扣散文学会经费,与散文学会发生冲突,并扳伤我的大拇指。派出所介入处理时,李春龙拿出伪造的书面“辞职报告”,在落款处打印我的名字。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否决了李春龙的造假行为。

五、李春龙涉嫌出具虚假证明。李春龙向办案人员提供“维也纳酒店理事会会议纪要”,并要求将该“纪要”视为结案证据。

2022年10月某天,我们一共9人在维也纳酒店休闲、吃饭(其中散文学会会员7人,其他人员2人,名单另列),并非召开理事会,更没有因为吃一餐饭而安排人去做什么“纪要”。

六、李春龙阻挠邵东市散文学会年检。根据中国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局对地方协会实行年检,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2023年5月27日、30日,邵东市散文学会副会长申向东、秘书长陈海云数次拿着年检材料找文联盖章,均被李春龙拒绝。他的理由是必须由李玉康(社会闲散人员,不是散文学会成员)去送材料。

七、办案人员碍于情面,处理不到位。2023年5月31日,邵东市纪检七室刘志峰主任口头通知举报人:1、告知对李春龙的处理结果:批评教育;2、在不允许举报人看卷宗材料的情况下,要求举报人签字结案;3、拒绝向实名举报人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书。

我们认为这样的处理不恰当:1、“批评教育”并未解决实际问题;2、李春龙、王燕等人的冒名活动仍然在继续,没有查处和纠正;3、李春龙涉嫌侵占、挪用的资金没有采取措施追回;4、办案人员未按规定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书。

八、在纪检调查材料当中,有两份纪检干部的不当证词,希望能够得到纠正。

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 曾恒

2023年9月17日

附图一:10月23日上午,李春龙瞒上欺下,拼凑社会闲散人员,冒名召开“邵东市散文学会理事会扩大会”,市委宣传部部长罗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锭等不明真相的领导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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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二:此次会议被民政局行文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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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三:王燕,女,生于1972年,邵东市牛马司人,初中文化,没有文学作品。2014年,王燕聚众赌博被公安部门拘留、罚款;2020年,王燕聚众斗殴被公安部门拘留。2021年,邵东市人民法院执第68号判决,王燕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据人民法院网上资料,王燕在全国各地均有经济纠纷官司,其中,由邵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裁决案件16起,湖南省内案件2起,江西、广东、江苏等地案件3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社会失信人员不得乘坐高铁、飞机、住高档酒店,限制各种高消费,不得担任公司(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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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四之1:李春龙挪用公款为个人打官司

附图四之2:李春龙挪用公款为个人打官司

附图四之3:李春龙挪用公款为个人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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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龙挑动民间社团权力内斗,唯恐天下不乱

2022年10月23日,就在全市进入全员防疫的紧张时刻,邵东市文联李春龙主席运用手中的权力,在民间社团组织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法人代表和领导班子大部分成员慨不知情的情况下,瞒上欺下,召开所谓的“邵东市散文学会理事会扩大会”。大会由李春龙非法任命王某为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并以一大堆陌生面孔替代原有的学会领导班子和理事会成员。会后,李春龙无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疫情期间不聚会、不聚餐的严格规定,率领数十号人浩浩荡荡、轰轰烈烈前往“喜福楼”大酒店摆庆功宴。

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中国文联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和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经常与作家、艺术家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遇有困难或问题,及时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作为政府公务部门,文学艺术联合会是党政部门与民间文艺社团之间的桥梁。然而,李春龙披着公务员的外衣混迹其中,干的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2021年8月30日,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法人代表将邵东市文联贪腐窝案向市委宣传部和市纪检委员会实名举报。李春龙等人不甘受缚,启动各

邵东市散文学会成立于2020年12月25日,是邵东市委宣传部同意,民政局审核合格,依法注册的合法民间协会。成立以来,邵东市散文学会在市委宣传部和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影响,突出文化重点,大力开展文化采风和创作研讨活动。

2022年6月3日,邵东市散文学会在云山谷花卉小镇举行理事会扩大会,实到参会人员56人。会议听取了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聘请新一届的文学顾问,选举了新的秘书长,增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并形成如下决议:1、一致通过邵东市散文学会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2、一致同意增选副会长2人、常务理事3人、理事12人。

面对一个纯文学的散文作家团队,李春龙有如芒刺在背,寝食不安。因为这个作家团队看不惯他贪婪的嘴脸,所以挺身而出检举揭发其内部贪腐窝案。因此,李春龙对散文学会恨之入骨。

2022年9月10日,邵东市散文学会在佘湖山生态公园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议题之一:推荐王某(缺席待定)担任散文学会执行会长。注意:是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这原本是散文学会内部人事调整,再平常不过。但是,嗅觉敏感,时刻都在设法整人的李春龙发现了机会,他们越过《章程》和法定民主选举程序,撇开邵东市散文学会领导班子和理事会成员,粗暴插手民间社团内部事务。会上,李春龙欺上瞒下,非法任命另一个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上演一场所谓的“选举”闹剧。

《邵东市散文学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第十九条规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邵东文联是国家公务部门,负有对民间社团进行指导、协调、联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是文化文艺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不得干预民间社团内部事务。然而,邵东市文联主席李春龙为了排除异己、官报私仇,无视国家法律,越权干预民间社团内部事务,人为制造两个邵东市散文学会会长。

首先,根据《章程》规定,民间协会(学会)成立后,五年换届。邵东市散文学会成立至今不到两年,并未到达换届时间;其次,现任会长曾恒(法人代表)并没有辞职,是合法的民选会长、法人代表;其三、邵东市散文学会班子成员和九成以上的理事会成员根本就不知道邵东市文联举行所谓的“任命大会”。由此可见,李春龙非法炮制和任命新的会长,制造一个学会两个会长的混乱局面,目的在于挑起矛盾、制造混乱,破坏安定祥和与和谐社会的大环境。

在贪腐和私利面前,邵东文联李春龙利令智昏,已经失去了一个人民公务员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成为邵东文化界的一剂毒药。

邵东市散文学会会员:黄强海

(身份证430521196905200039电话18373927633)

2022年10月24日



2023-09-18 国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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