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一女子身份被冒用贷款 招商银行:开户人与其有70%以上的相似度


  

“冒用他人身份证在南昌一家商业银行开卡、在网络贷款平台借款,竟然一路畅通无阻。这些机构未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却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日前,江西上饶的李女士称,银行未严格审核开户人身份,人脸识别功能形同虚设。而网络贷款平台“拍拍贷”仅凭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对外借款,导致李女士陷入“被贷款”、遭催收的漩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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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遗失被冒用借款

“三天两头被催债,电话打到单位,我的工作和生活不堪其扰。”近日,就职于上饶市一家国有企业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来电人员自称是网络贷款平台“拍拍贷”委托的催债公司,说李女士曾在该平台多次借款,其中一笔6130元借款多年未偿还,遂对借款人进行催收。对此,李女士否认在该平台借过钱。通过仔细核实,李女士获知,这与她2017年遗失身份证有关。

2017年初,正在江西师范大学上大一的李女士不慎遗失了身份证。直到2020年9月4日,李女士因参加工作需要查询个人征信,才发现2017年4月,有一个陌生女子用其身份证,在招商银行南昌站前西路支行VTM机(远程视频柜员机)办理了一张借记卡。为此,李女士以“未到该银行开办此账户”为由,申请注销这张银行卡。通过调取开户影像资料和采集李女士本人照片,银行方面确认,开户人与李女士非同一人,便注销了这张借记卡。然而,令李女士始料未及的是,上述陌生女子却利用这张借记卡和此前遗失的身份证,多次在“拍拍贷”借款。李女士认为,当初开户时,银行未严格审核开户人身份,人脸识别功能形同虚设,注销卡时亦未告知其拖欠网贷事宜。“除了‘拍拍贷’,她还有可能在其他网贷平台借了款。”李女士对此忧心忡忡。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的招商银行南昌分行。了解相关情况后,该分行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回复,当初开户时,办卡女子与李女士有70%以上的相似度,才通过了人脸识别。而李女士“被网贷”一事,责任不在银行,而是“拍拍贷”申请借款过于简单——仅凭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借款,且该银行难以掌握网贷平台的资金动向。

12月16日上午,记者拨通了“拍拍贷”官方投诉热线。表明身份后,记者询问李女士名下的多笔借款是如何通过“拍拍贷”审核的、催债是否合法合理、会否承担相应责任等,该接线人员拒绝答复记者任何问题。

开卡协议无效受害者无责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杰分析,依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内部操作规程,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要充分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确保申请人卡户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杜绝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金融机构未履行责任导致匿名、假名账户开立,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责任。从本案来看,肖杰认为,他人冒用李女士身份信息开户,由此达成的“开卡协议”应视为无效,对李女士不具有约束力。因此,这张借记卡在注销前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原则上李女士不用承担。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网络贷款平台如进行电话、短信“轰炸”,随意曝光或读取借款人个人的通讯录,对其亲属、朋友、家人、单位进行骚扰,这都是过度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轻者属于侵权行为,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综上所述,李女士可向金融监管等部门投诉。

樟树市公安局刘公庙派出所所长肖逸斌则表示,近年来,在公安部门办理的案件中,有的居民将身份证借给老同学,被办理了6张信用卡,背上了20多万元债务;有人遗失身份证后,成了公司“老板”,惹上一身债务,成了“被告”“老赖”。在现实生活中,身份证件无论是遗失、被盗或者借用等,都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足见,身份证对每个居民来讲都极其重要。因此,一旦身份证不慎丢失或被盗,应尽快前往公安机关补办。如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3-12-20 国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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