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为蜕变的白衣天使成为恶魔撑伞


  

致呈尊敬的各级新闻媒体单位记者工作人员等同志:

你们好!

一、举告事项

本人再次向社会各界(媒体)实名举证举告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中医院原外科护士长黄燕,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私扣病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获取不义不法之财。

在本人向我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含其所工作单位)实名举证举告其罪行长达几年,且在向全国媒体机构发出举告,在媒体披露的今天,为何违法犯罪嫌疑人至今仍逍遥法外?这背后究竟隐藏了多少不可告人的“灰色利益输送与利害关系”,本人渴望知晓真相。

我是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南村乡茅岗村卫健室的一名乡村医生,名叫黄雪年;男,1972年出生。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及一名乡村医生,《宪法》赋予了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今日实名举证举报乐安县中医院原外科护士长:黄燕,同样身为一名医护工作者,却忘却“白衣天使的初心,罔顾法纪,利欲熏心”,利用职务权利之便,私自截扣病人救命药品后,借助其身为乐安县湖溪乡卫生院院长职务身份的丈夫“董贤瑜”的人脉及影响力,大肆私自贩卖药品,敛取不法不义之财,之后,借助其所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的“护犊”庇罩下,在“医疗反腐高压形势下”的当今,竟似无事之人,请问根缘何在?

二、举证阐释,证据如下:

1、2023年1月12日,黄燕将在医院利用职权之便,丧良失德,财迷心窍后,非法私自截扣病人药物,转手卖给乐安县南村乡村卫健室乡村医生,见下图“转收款”凭证及“药物”截图图片为证,微信支付凭证、各种输液名称、剂型、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数量、单价(在图片中有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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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微信名“谎言”系黄燕本人)

2、2023年1月12日,其在院工作时,平时利用职务之便截扣给病人的大输液,当日发放达“980”袋;2023年1月13日,其所在医院又发放了“280袋”大输液,合计“1260”袋,估算价值:3198元,这还只是本人无意间获悉的铁证之一;

3、综观黄燕所截扣的医院配备给病人的救治药品,单从价值看虽才区区数千元,但其行为已然构成犯罪;其在个人敛财私欲驱使下,不顾患者的安危及医院的声誉,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径,天地难容,法理不可恕;

综观黄燕身为一名“白衣天使”,医者父母仁心,其不是充分利用所学专业去感恩回报社会,救助游垂于生命边缘的广大患者,却在工作中忘却初心,不恪尽职守地履行职责,一个心思处心积虑地非法敛财;其从一名“白衣天使”蜕变成一个“恶魔”,这背后不仅仅是其贪婪成性本质所显现,同时其所工作的该院领导、同事及相关主、监管单位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做到履职尽责呢?本人多年多次实名举告黄燕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见一斑”,知而不究不查办,亦然是不争的事实。

综观其如此胆大的违法犯罪行为究竟发生持续了多久?又共犯下多少这样的不齿不法行径?为何在本人实名举证向其所工作的医院及县卫健委领导反映多次皆无果?无奈,本人只好将证据送到乐安县纪检监察部门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县卫健委,作为县纪检监察机关驻县卫健委和县卫健委领导等同志,在本人实名举证举告黄燕的违法违规行径,为何不积极重视,着手查处,且反映多次,换来的是仅一句“我们会调查处理及正在调查处理”。

举证阐释见下图,本人向黄燕所工作的单位一把手(乐安县中医院院长)通话记录为凭(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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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图片名为“胡少林”的就是黄燕所工作单位的院长)

黄燕所工作的单位一把手电话里及与本人见面时回复说“我们单位已经对其处理好了”仅此一句,不作其它回复;然而该院从上到下为了掩盖丑行,“护犊包庇”黄燕的违法违规行为,竟然把她从护士岗位上调离到财务科继续工作,而不是将其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法办,请问这作何解释?

然而这一回复时间跨度竟达两年份之久;本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小小的外科护士长,一件证据如铁、且系实名举告的违法事件,为何相关领导的工作力度与态度竟是如此之般?为何会久久无果,无声无息,这背后究竟是否又隐藏了不可告人的“隐情黑幕”,还是当下的手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习惯了“躺平式”?在医疗系统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反腐无禁区、零容忍、倒查制的当下,为何依然我行我素,漠视民众诉求呼声,将法纪政令当成“一纸空文”,也许正应验了坊间百姓流传的“口头言”,“民不与官斗”;请纪检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用铁拳、刀刃向内的实际行动,去改写坊间百姓的“口头禅”。

如此看来,告发一个行使公权、履行公职的违法分子,又岂是我作为一名乡村医生、一介草民、人微言轻而所能及达的,也许只有祈望在各级媒体单位曝光后,引起了相关单位领导的重视,或许真相才可能昭然与众,那么这一天,作为平民百姓还要等多久,究竟会是哪一天?

三、诉求与法律赋权:

依据《宪法》规定及赋予的权利,请求各级媒体单位记者工作人员等同志,代为本人向我县卫健委及县纪检监察机关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小组的领导工作人员同志等,呼吁要求其自此积极重视,切实依法依据秉公调查处理;将披着“白衣天使”外衣,隐藏在医疗服务系统中的“败类、硕鼠、恶魔”,依据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的通知,参照相关条例,进行查处;将黄燕开除清出医疗服务队伍,请求县卫健委及驻委纪检监察小组领导同志将黄燕违法行径事实移交司法机关,对其所涉嫌的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对其依法法办,同时追究其所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的“失职、渎职,甚至涉嫌包庇纵容”的问责查究。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对综上举报事实的真伪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本人同时保留继续向省里、中央有关部门及各级媒体反馈的权利,直至黄燕等被依法依规公正处理为止。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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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黄雪年

联系电话:13367048028

2024年3月20日




2024-03-25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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