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颜娆生物科技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充当保护伞


  

山东颜娆生物科技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相关部门推诿扯皮充当保护伞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的冯丽华女士通过网络媒体实名举报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相关部门推诿扯皮拒不处理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冯丽华女士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临沂市委、监察委、兰山区委主要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对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将为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的有关领导绳之以法,替她讨还一个公道。冯丽华女士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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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丽华提供的事情经过:2021年2月份开始,我在临沂市兰山区迪兰朵养生会所被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赵星伟向面部连续三次注射了一款名为“逆龄童颜套”的产品,当时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称该产品是“脐带血干细胞”产品,适用于面部美容填充。

2022年9月份,我被注射过的下颚部位出现疼痛、肿胀等不良反应,经询问迪兰朵养生会所的负责人李梦瑶后被告知是正常反应,两到三年就可以自行吸收。没想到后续不适症状加剧,经我到临沂市人民医院以及北京、上海等医院诊断后,确认该症状属于注射操作并发症。于是我开始对该产品进行走访调查,才发现该产品是疑似含有某些生长因子的化妆品,产品批号是化妆品批号,并非干细胞产品,只能用于涂抹,不得用于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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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开始向12345进行举报投诉,12345分派工单到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山区卫健委等部门进行处理。2024年3月份,在12345首发、临沂电视台记者的见证下,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单位进行查处,并查封了账本、加盟商资料、工资表等证据材料,确认赵星伟为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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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后续处理令人非常失望,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对提出的“查封封存该产品,并调查该产品成分,对该产品属于化妆品还是药品进行定性”等合理诉求,但相关部门处理态度消极,至今也未对该产品进行检测。另外,有领导涉嫌为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通过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赵星伟提供的其与该公司负责人于红侠还有一位自称姓赵的领导谈话录音显示:该赵姓领导要求赵星伟替公司承担责任,销毁相关证据,承认注射是个人行为,不是公司安排的;并且还说他要安排人对冯丽华进行调查,安排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对冯丽华经营的商行进行抽检;还教赵星伟如何诱导冯丽华要多少赔偿,可以告冯丽华敲诈勒索等等。根据赵星伟与该领导的谈话可以判断,该领导的谈话水平非常专业,并且该领导在录音中多次提起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强,称已经跟李强副局长打过电话。以上录音内容说明该领导已经深度参与此事,并为该公司涉嫌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请求临沂市监察委、兰山区监察委介入调查。(以上内容均有录音为证)

并且在2024年4月9日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信访答复函中可以看出,相关部门替该不法企业遮掩以下问题:

非法行医,该公司现有多家加盟店,经销该公司同款产品,并且基本都采用注射的方式,询问赵星伟得知,该公司统一培训员工进行注射。经本人举报查处后,该企业销毁了证据,并且赵星伟明确为该公司员工,然而相关部门调查却定义为个人非法行医,电视台的采访证据在哪里摆着,相关部门怎么能明目张胆的替该企业遮掩?这中间到底存在什么问题?

赵星伟通过针具将产品注射到我的面部(有视频证据),注射部位还出现流血状况,相关部门调查回复是“导入”到本人面部,我想问问领导什么是“导入”,用这种字眼忽悠老百姓吗?

目前怀疑该产品存在不明添加物,要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产品成分,结果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以“检测机构无法检测”为由推脱,后来本人亲自联系了能够检测的机构,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又以“该企业不同意检测”为由不再进行检测或鉴定,为什么不检测?难道不法企业不同意检测就不能检测了吗?

兰山卫健委查处了一套产品,我们多次要求兰山卫健委进行封存,然而该产品至今放置在办公室的橱柜里面。甚至罗庄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当着记者的面公然叫嚣“该产品没问题,不知道消费者在哪里注射的产品”这是一个职能部门该说的话吗?到底遮掩什么?

综上所述,冯丽华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临沂市委、监察委、兰山区委主要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对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将为山东颜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的有关领导绳之以法,替她讨还一个公道。冯丽华女士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2024-06-11 微博:金眼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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