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某拥有的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圣井办事处西姚村北口的国有土地和房屋和流转承包土地共计5.29亩,在没有告知张某本人的情况下,在2018年10月份前后,房屋被圣井办事处政府无手续拆除,至今张某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正式的拆迁通知和拆迁手续。
在2023年10月30张某发现个人名下的土地再次被轨道交通和施工单位中交集团三公司在没有经过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占,并在无道路施工许可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无电力业务许可证以及无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220万千伏高压线下无证强行建设,在章丘圣井办事处李某光书记的引荐下,张某和轨道交通负责拆迁的负责人、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和章丘区轨道交通八号线指挥部拆迁负责人以及评估公司和审计公司经过三个月的协调和商谈,于2024年3月1号在中交集团三公司项目部大楼二楼会议室,最终商定了四方协议,在协议四方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张某把相关部门要求的所有资料签订补充完整后,由轨道交通工作人员转交给了章丘区八号线指挥部和审计部门,并经济南轨道交通分管领导开会研究同意,轨道拆迁负责人又把3月1号商定的665万价格写进四方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里面并发给了张某,经张某确认无误后,张某被轨道交通和圣井办事处告知四方协议已经走上了审批流程阶段,只等待审批后正式签字打款。
让张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轨道交通建设工期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张某天天打电话催问办事处张某云副主任和轨道交通负责人审批进展的情况下,章丘区办事处相关审批部门竟然拖了两个多月,结果每次都石沉大海,直到5月8号在办事处三楼会议室会见张某时,章丘区国土,交通,司法三位副局长突然拿出一份章丘区旧村改造指挥部2018年的一个通知,并且说“在走政府审批流程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通知”,里面重新划定了享受奖励的地域范围,以此为依据说我不享受2017年章丘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企业土地征收补偿认定标准》里面制定的土地奖励政策,随后张某拿出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和济南市政府《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这两个文件都有关于临时机构无权发布通知的规定,通过办事处张副主任把两个文件发给他们要求他们限期内针对旧村改造指挥部有无权利发布通知给我进行回复,并要求他们继续履行四方协议的政府审批流程;匪夷所思的是三位审批副局长则集体闭声由乱作为变成不作为、不回复、不审批,他们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直接导致了四方收购协议审批流程的停滞不前!
在六年前章丘圣井办事处是借旧村改造项目强拆张某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的,而实际上搞的却是禹瀚城房地产开发项目,这已经严重背离了公共利益的原则,属于非公共利益的范畴,而这次轨然道交通又把这块土地性质变更成为商业服务综合用地,而不是轨道交通用地,同样背离了公益项目的本质所在,属于非公共利益的范畴。
与此同时,轨道交通的施工单位中交集团三公司突然强行进场强行施工,在张某的国有土地上挖了深坑并动用了吊车、打桩机、挖掘机等大型设备进行强行无证无手续非法建设,济南城乡交通局执法支队八大队在受理举报后的根本不与处理,明知违法连依法停工都不敢下通知,更谈不上进行处罚了,在如此明显的无规划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济南市交通执法支队八大队不去进行正常执法,
直接导致了轨道交通施工单位中交集团三公司更加肆无忌惮明目张胆的进行强建。
在到中交集团三公司项目部门口维权期间,区国土资源局来人直接给张某下达了强收土地告知书和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上只有59万多一点,价格不到四方协议的1/10,紧接着圣井派出所给张某和家人也下达了行政拘留五天告知书,并让我们写上不申诉,不申辩;接连发生的这一系列的操作,让张某感到了一个个体老百姓从未有过无助感和绝望感!
大家知道国家政策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不管声称什么样的重点工程都应该按照国家法律依法依规来执行,而不应采取野蛮的方式在无任何施工和规划手续强行建设和非法强占,更不应该在土地现场外围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在门口昼夜把门,让土地使用权人难以进入,把张某维权汽车吊走不归还的野蛮行径!
从6月25号到国土资源部实名检举的当天就被告知已转到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7月2日被告知己转至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呼吁济南国土资源局执法部门能够尊重事实,严格执法公正为民,依法依规进行停工和处罚,维护山东省和济南市的正面形象。
综上所述,希望相关部门得以重视,能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相信我们的执法部门是维护正义和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而不是包庇不良商家的保护伞;作为执法部门一定要去秉公执法,为百姓,为人民维权,切实当好人民的父母官。对于张某的遭遇和政府不到协议1/10的补偿结果以及济南市交通执法支队八大队的严重不作为行为,相关媒体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并进一步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