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
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然而,山西多家煤矿发生事故未满半年便确认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名单如下:
2024年4月15日,山西晋城沁水晋能控股装备制造公司寺河煤矿西井井下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遇难。
2024年5月9日,山西东辉集团西坡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副斜井发生一起运输物件滑脱伤人事故,造成1人遇难。
2024年5月19日,山西晋城沁水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井下发生一起手拉葫芦伤人事故,造成1人遇难。
2024年5月28日,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遇难。
2024年6月13日,山西朔州平鲁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遇难。事故发生后,该矿被责令停产整顿以及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4 年 10 月 8 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示拟确认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西井、山西晋城沁水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山西东辉集团西坡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等28家煤矿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这确实引发了一些关注和疑问,一般来说发生事故后短期内获评较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可能不太符合常理认知。
在山西的深邃煤海之中,一桩桩生产安全之殇悄然上演,其阴霾未散,竟有煤矿于事故阴霾未褪之际,急欲披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华服,仿佛时间之河在此刻逆流,让人瞠目结舌。这岂止是标准的错位,简直是安全之舟在风暴中挂起了虚假的风帆,公然挑战着正义与规则的底线!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本应是守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坚固堡垒,如今却成了某些人手中随意把玩的道具,仿佛一场荒诞不经的“舞台剧”,却忘了台下是万千双渴望真相与公正的眼睛。如此明目张胆的“表演”,不仅是对逝者尊严的践踏,更是对公众信任的无情挥霍。
此事一出,犹如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社会各界哗然一片。公众的心中,那杆衡量安全生产标准的秤,此刻失去了平衡,质疑之声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拷问着安全监管的每一个角落。人们不禁要问:安全之网,何以疏漏至此?标准之光,何以黯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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