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承办科室(单位):晋城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违法行为:西二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安设有刮板输送机及开关设备,且发现4月28日0点班开拓队职工常金朝等3人在该巷道内行走。
处罚结果:处100万元罚款,单位100万元,个人5万元,合计1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1
02
行政处罚相对人: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金额(元):70,000.00
处罚日期:2023-07-21
违法事实:2021年12月30日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天煜公司关于邢明宽等任免的通知》(天煜董人字〔2021〕78号)任命邢明宽为公司董事长,至2023年5月24日邢明宽未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人民币七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行政处罚相对人:阳城县盛世陶瓷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金额(元):30,000.00
处罚日期:2023-07-11
违法事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安全管理人员郭智星从4月14日出差至4月18日检查当日未归,4月16日企业的隐患排查台账中有该人员从事隐患排查的记录)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人民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布
来源:太行日报 晋城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