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一村集体土地被非法占有修建住宅楼“行政处罚”成为一纸空文


  

山西吕梁一村集体土地被非法占有修建住宅楼,“行政处罚”成为一纸空文

农村腐败和官商勾结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近期,我国政府再次强调加大对农村腐败的查处力度。农村腐败和特权行为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严查农村腐败,官商勾结,打破特权行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才能构建和谐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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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在山西吕梁,国家权威级的“土地管理法”在离石区国土资源局彻底失灵,”行政处罚法“成为被埋葬7年的纸面文件。事情是这样的,关于本人马平平多次举报山西吕梁离石区后王家坡原主任崔三三事件,遭遇凤山街道办原书记宋燕青的数次回来踢皮球,最后让我空白纸上做签字。针对凤山街道办原宋燕青书记多次对本人的信访回复事项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指东打西的做法,本人还在持续举报当中,即使被调离、无论调在哪里,也不会放弃对宋燕青的懒政、不作为等行为进行举报。在举报崔三三和宋燕青书记的同时,争对我后王家坡村的非法占地,本人同时也向高层进行了举报,离石区国土资源局签发人(王旭辉局长)在回复中,尽然拿出我村原主任崔三三,于2021年9月30日受到纪律的处分做挡箭牌,包括“给予崔三三留党察看二年“都写的非常清楚。然而对非法占用我村土地,仅仅体现在”离石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11月2日,已经做出了处罚。经过一番周旋和多次举报,离石区国土资源局终于拿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是,本人赶紧做了取证。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针对我村后王家坡所存在的非法占地于2018年11月2日已经做出了处罚,时至今日,带年头年头已有7个年头。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某某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凤山街道办后王家坡村集体土地修建住宅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仔细看,这里首先明确了就是“非法占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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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2、对某些人非法占用的0.3448亩(229.87平方米)建设用地、0.144亩(96平方米)未利用地处已每平米10元的罚款,罚款共计3258元人民币。

那么问题来了,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这么多年不执行,而且还在推诿扯皮,究竟存在什么猫腻?有没有利益交换?本人还在持续举报当中,让真相彻底浮出水面。

农村腐败现象不仅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人马平平呼吁山西,严查农村腐败、官商勾结,构建和谐新农村。同时呼吁吕梁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村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让我们共同努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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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微博:金眼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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