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高县特色农业建设项目招采过程把关不严竟由多次被执行企业中标


  

近年来,阳高县友宰镇为了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持续打造有机旱作杂粮基地,加强特色农产品保护,丰富特色产业内涵,大力投资支持。

友宰镇为了促进小杂粮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近期公开采购了兴隆村烘干塔建设项目,财政预算233.2万元。

然而,该项目最终由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大宁县建筑设备安装总公司中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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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经查证,大宁县建筑设备安装总公司被大宁县人民法院分别于3月4日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晋1030执59号,执行标的8.4736万元;4月2日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晋1030执85号,执行标的7.8043万元;4月8日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晋1030执87号,执行标的7.7680万元;及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4月25日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鲁0113执1805号,执行标的10.2490万元,而该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为4月9日。

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意味着在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公司作为债务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这些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这意味着,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企业,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不能参与招投标活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并在评标阶段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招投标过程中,大宁县建筑设备安装总公司是否表明其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情况,还是出具了虚假材料的承诺?评审过程是否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综合评标?多次被执行人企业最终中标,良好记录的优质企业却遭优先排除,其中是否暗藏猫腻,存在不法利益输送,不得而知。

对此,阳高县政府办和财政监管部门及采购主体友宰镇政府之间相互推诿,将涉及230余万元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所存在的问题,当做皮球踢来滚去。


2024-05-31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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