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集团朔煤王坪煤业公司涉嫌瞒报安全事故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05月25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

近期,本网编辑部在山西朔州开展安全应急课题调研时,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位于山西省怀仁市新家园乡王坪村的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05月25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死者叫史海青(同音),工作中于井下8米长的护板支架中死亡。

死者史海青(同音),男性,52岁,身份证件信息:142 133 1971 **** 2000;于王坪煤业的挤掘队工作;家在怀仁市新家园乡王坪村,父母健在,育有三个年幼的孩子,妻子叫喜珍(同音)。安全事故发生后,矿方不是积极整改上报,而是私自与家属协调私了此事,最后达成200万左右私了。

面对安全死亡事故,企业为何瞒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备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不得瞒报不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就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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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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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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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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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3-10-30 微博:leisure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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